费用包含
1、交通:旅游目的地空调旅游车及所含景点区间交通费用(每人 1 正座);重庆-南宁往返动车二等座
2、住宿:国内+越南酒店标准双人间(越南条件相对国内较差,如无法拼房所产生的单
房差,需游客自理);
南宁参考酒店:枫雅酒店、维也纳 33 中,宜尚 PLUS、广旅 金沙广悦臻酒店、典程丽程酒店、雅斯特国
际酒店
下龙参考酒店:芒青,帕丁顿,中央,蓝宝石,沃森
(以上所列酒店视为优先安排酒店,如遇所列酒店房满情况下,则安排同档次的其他酒店,敬请谅解!)
3、用餐:行程所列旅游团队餐餐费(5 早 6 正,早餐为酒店所含,正餐 40 元/人/餐 ,10 人 1 桌,八菜一汤,
不足 8 人进行调整);
4、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的第一道大门票费;
5、其他:赠送特色餐/景点,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安排,地接社有权调整安排其他类似项目,赠送项目不
参加不予退费。赠送项目如遇人力不可抗因素,不参加费用不退!
导游:越南全程中文导游服务费30元/人;领队服务费10元/人
费用不包含
1、保险:为确保人身安全,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“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”,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;
2、自行前往集合地点的费用;
3、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消费,包括但不限于:洗衣,通讯,娱乐、购物、自身原因引起的送医及医疗费用等;
4、因战争,台风,海啸,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。
1、办理护照费用、照片费用、个人旅游意外险(建议客人购买);
2、此行程酒店无三人间不拼房,如遇单人则需补单房差 800 元);
3、因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;
4、不含越南段小费 30 元/人、签证页照片费用 5 元/人/1 本护照(东兴口岸);
5、越南景区讲解器租用费用:50/人;
6、个人消费及其他费用:行程之外所产生的个人费用(如电话、洗衣、饮料等、个人伤病医疗费等);
7、(如因客人自身原因导致拒签,由客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费,包括机票和地接费用等,我社会退还
团费中未产生的费用。若客人自备签证或是外籍人士(包括港、澳、台;港澳台同胞出团时需备有回乡
证和台胞证),请检查好护照有效期及签证有效期;如因护照或签证问题不能如期出发或不能进入目的
地国家,其责任与我司无关,不便之处敬请谅解!)